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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审计审计局关于县财政局2018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夏邑县审计局自2019年4 月1 日至5 月31 日,对夏邑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2018 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8年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属一级预算单位。2018 年批复县财政局部门收入预算160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08.10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874万元增加734.10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1608.10万元,比2017年收入预算874万元增加734.10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标,24个财政所人员经费及财政所建设纳入财政局预算。县财政局本身支出预算912.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7.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8.60万元。2018年县本级追加经费预算526.95万元,上级追加专项经费3万元。
2018年财政局实际预算收入18578591.67元。其中:财政代发工资7564275元,拨入经费9839540.46元,拨入扶贫资金340247元,财政专户拨入158900元,应付款调整增加收入675629.21元。
实际预算支出22352892.47元。具体是:
1.工资福利支出14280164.04元(财政代发工资7564275元、津贴补贴1471412元、社会保障缴费1835771.04元、养老保险2085784元、医疗保险626842.2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450.82元,应付款调整675628.9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07389.68元(办公费308384.6元、印刷费262168.80元、水费7111元、电费197494.59元、邮电费143185元、物业管理费110970元、差旅费777535元、会议费21336元、培训费127770元、公务接待费11642.80元、委托业务费6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206.29元、福利费7058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6488.40元(抚恤金139872元、生活补助34624元、救济费26000元、公积金415992.4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707507.60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529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15707.60元、大型修缮1638900元);
5.其他支出2541342.75元(其中:采购中心支出422668元、业务费105366元、扶贫588799.95元、综合治税3332.50元、财校支290782元、其他支出1130394.30元);
2017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结余5165884.49元,2018年收支结余-3774301.03元,2018年末财政补助结转累计结余1391583.4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重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各项财务制度比较完备,提供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县财政局存在费用支出无明细和无依据支出津贴补贴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整改解决。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费用支出无明细292300元
2018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写明用途报销业务费、办公费及其他支出中大额费用支出票据无明细共计292300元。
(二)无依据支出津贴补贴51000元
2018年1至12月支出司机补助21060元,节假日值班补助3900元,支付9人手机费26040元,合计51000元。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夏邑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审核制度,避免不合规发票支出行为的发生,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补贴有关规定,不得自行扩大经费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建议。
五、县财政局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费用支出无明细的问题,已经制定相关规定,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无依据支出津贴补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收回无依据支出津贴补贴51000元。
夏邑县审计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