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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商政办明电〔2017〕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夏邑县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联系,地址:夏邑县县府路西段351号,邮编:476400,电话:0370—6215551,电子信箱:xydzzw@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在全县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最关心、最需要的问题,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以创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为强化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夏邑县政府办公室设置了电子政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具体业务,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有力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明确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定期进行网上巡查,避免出现同一信息重复发布、一句话信息等不规范信息。
(三)升级改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县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月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改版后网站更加清晰直观,设置更加有序,网站的整体结构、页面布局、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扩大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全、准确、有效,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增强了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促进了“阳光政务”的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5条,其中新闻政策类信息1539条,政务信息1454条,其他相关信息13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底,全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4件,全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予以答复。
全县共发生行政复议1起,且被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驳回。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夏邑县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6年夏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商政办〔2016〕1号),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认真总结梳理,结合我县实际,在政府网站上细化建设了“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和补偿”等专栏建设。为进一步落实《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69号),我县制定并下发了《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邑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建立“分领域、跨部门”的研讨机制,协调整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和资源,破解相关领域公开阻力大的难题,明确了每个领域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为做好所设专栏内容的保障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信息发布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不更新、不可用等突出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快,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贯彻落实重点工作不够自觉,牵头部门与协作部门、基层单位之间配合协调有待加强。二是对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不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不能够及时更新新闻图片。四是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领域需要进一步拓展。
2017年,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三公经费”公开以及涉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强化信息考核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对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的单位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三是健全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规定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加快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以完善的工作制度、健全的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组织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抓好业务培训,促进各乡镇、各部门之间交流,积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2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0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1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