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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大队)公告
时间:2019-01-14 16:24:57
来源:交通运输局

临近春节,为维护我县客运、出租、维修、物流等道路运输经营行业的良好运营秩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祥和、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依据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现将规范我县道路运输经营行业经营行为进行公告如下:
客运班车运输:严禁客运班车异地经营、站外揽客、争抢客源、超速行驶、倒客、宰客、乱停乱靠以及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規范等行为;严禁“黑车”非法从事客运班线运输行为;严禁旅游包车不按核定站点、线路等运营行为。
出租车运输:严禁出租汽车拒载、乱涨价、乱收费、服务态度恶劣、未经乘客同意招揽他人及不出具发票等行为;严禁未取得合法经营的“黑车”从事客运出租行为。
汽车维修服务行业:严禁不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规定,乱收机动车维修工时费;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经营行为;严禁春节期间乱涨价、乱收费现象。
物流行业:严禁不按有关规定实行实名登记、开包验视;严禁涉危、涉爆等违禁品运输行为;严禁无许可证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行为。
凡发现以上违规违法行为,请收集好证据,拨打举报投诉热:0370-6115789,12328,我单位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