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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票控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公示

时间:2019-04-15 16:27:26 来源:县财政局

根据《2019年夏邑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夏综税〔2019〕1号)文件精神,为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通过以票控税来强化税源监控,堵塞征管漏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单位公职人员(教育系统学校、卫生系统医院除外)协税、护税活动,以财政供养人员为依据,按单位分解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发票奖励活动。按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的1%给予奖励,消费者取得夏邑县税务局管辖范围内,正常纳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开具的以个人名义消费的机打发票后,关注“夏邑县综合治税”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码,即可随时获得发票不含税金额1%的返还奖励。

为推进以票控税工作的开展,现将正常纳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公示。

 

 

夏邑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缴税用户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