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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取消夏邑县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告知
时间:2019-07-30 17:25:41
来源:夏邑县金融工作局
夏邑县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指引》(豫政金〔2017〕3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退出问题的通知》(豫政金〔2017〕10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规定。你公司长期未经营业务,未上报监管系统业务信息,法人代表因涉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综上所述,你公司已不具备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取消你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试点资格取消后,该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必须继续承担本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直至责任解除,但不得继续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望你司见到该告知后,向夏邑县金融工作局行使陈述、申辩权,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上报上级监管部门,依法取消你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
特此告知
联系人:邵影 联系电话:6213240
电子信箱:xyxjrbcz@163.com
夏邑县金融工作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