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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审计局关于杨集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夏邑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7月8日至7月31日,对夏邑县杨集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杨集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情况
杨集镇中心学校属于全供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所代管,主要负责本镇辖区内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德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管理事务,管理和指导全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发展。2018年底有1所初级中学、13所小学、1所公办幼儿园;2018年春季上报在校学生小学2510人,初中802人;2018年秋季上报在校学生小学2452人,初中770人;杨集镇中心学校教师编制378人,现有教职工263人,离退休人员190人。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度事业收入2809194元,其中:公用经费收入2353993.40元,房租收入32500元,学前班学费收入422700元。
2018年度事业支出 2831002元,其中:办公费1899135元,维修费207606元,水电费51454元,福利费439605元,交通费19797元,差旅费2395元,装备购置费29994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7985元,培训费119371元,招待费3660元。
上年结转165369.18元,2018年度收支结余-21808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结余143561.18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合计122731元,其中:公务招待费支出3360元;培训费支出119371元;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和会议费支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杨集镇中心学校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2018年杨集镇中心学校为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制定了《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财务有关规定》、《中心学校教师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学生人数套取公用经费50540元。
(二)未经批准举办学前班。
(三)超限额支付现金63270元。
(四)杨集镇中心学校借调教师手续不规范,且存在2人“吃空饷”现象。
四、审计处理及建议
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杨集镇中心学校积极整改。同时建议杨集镇中心学校加强中小学学生人数管理,严禁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认真落实《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杜绝违规办园及违规收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严格人员日常管理,借调人员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借调期限,防止“吃空饷”问题再次发生。
五、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杨集镇中心学校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认真讨论审计报告涉及问题,对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对,找出原因。对于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对于责任人员作出客观公正处理。
夏邑县审计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