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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义达热力有限公司夏邑县产业集聚区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义达热力有限公司夏邑县产业集聚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夏邑县产业集聚区高速南创业路东侧。
内容概要:项目占地面积10.6万㎡,总投资2.2亿元,建设规模为2台75t/h高效清洁煤粉锅炉和2台6MW背压式供热汽轮发电机组。年耗标煤量13.35万吨,年发电量2736万千瓦时,年最大热负荷131万吉焦。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夏邑县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供汽需要,替代现有分散燃煤锅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商丘市义达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905356990
联系人:刘经理
电子邮箱:15905356990@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要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环保措施停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污染物产生工序的生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运行时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包括锅炉化水车间排水(反渗透废水和酸碱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连排水、除渣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等。锅炉化水车间排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脱硫、湿式电除尘和炉渣冷却等。循环冷却排污水、锅炉连排水为清净下水,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湿式电除尘等。脱硫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回用,除渣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夏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不会对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产生影响。
(3)环境风险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企业自行编制详细明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整和预演。
(4)声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各厂界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在个厂界噪声排放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以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