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县级河长调整方案
根据《夏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夏办〔2017〕29号),参照《商丘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河湖长调整方案的通知》(商河办〔2023〕5号),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对县级河长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闫长安县委书记
总河长:李 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王宠惠县委副书记
副总河长:肖 巍 县政府副县长
二、县级河长及负责河流
1.沱河县级河长:李昊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负责沱河。县审计局对口协助。
2.王引河县级河长:王宠惠县委副书记
负责王引河。县农业农村局对口协助。
3.宋沟县级河长:魏宏志县委副书记
负责宋沟。县生态环境局对口协助。
4.虬龙沟县级河长:王敢峰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负责虬龙沟。县财政局对口协助。
5.歧河县级河长:陶明星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负责歧河。县自然资源局对口协助。
6.毛河县级河长:陈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毛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口协助。
7.东沙河县级河长:徐霞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负责东沙河。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对口协助。
8.大金沟县级河长:马超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负责大金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口协助。
9.大利民沟县级河长:王彦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负责大利民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口协助。
10.浍河县级河长:李建领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负责浍河。县应急管理局对口协助。
11.韩沟县级河长:李波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负责韩沟。县交通运输局对口协助。
12.惠沟县级河长:崔咏春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惠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口协助。
13.周沟县级河长:肖巍 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周沟。县水利局对口协助。
14.太山沟县级河长:刘伟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
负责太山沟。县公安局对口协助。
15.城区内河县级河长:付春霞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城区内河(废运河、罗楼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口协助。
三、县级河长职责
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河流的管理保护及河长制工作。县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乡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四、县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工作职责
县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作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河流管护相关工作,督促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县级河长巡河相关筹备工作,协调推进河流管理保护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