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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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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简介

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邑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2024〕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职能转变。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增强制造业竞争新优势。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聚焦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专业化水平和行政效能,逐步实现从行业管理向服务产业发展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审批服务效能。

  第四条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

  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以及国家、省和市对口部门及本县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民用航空、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

  (九)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二)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标准化建设。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意见。(2)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煤炭工业管理工作。

  (3)夏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国家、省、市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意见,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2.与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夏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生产质量、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盐业执法监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批发企业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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