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03000000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一、文件依据
《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二、对象范围:高等学校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一)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须到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证更换手续,报到证抬头更变为: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档案在各地人才中心、国企、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的,办理转调的需开具调档函。
四、办理材料
(一)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1.身份证
2.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变更后的报到证(报到证抬头更变为: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档案在各地人才中心、国企、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的
1.身份证
2.档案存档处全称
五、办理流程
(一)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学校将学生档案邮寄到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后,本人携带原报到证到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证变更。
2.携带本人身份证、变更后的报到证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3.县人才交流中心凭登记的人员信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提取档案。
(二)档案在各地人才中心、国企、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
1.本人须提供身份证、档案存档处全称等资料,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
2.本人携带调档函到档案存放单位提取档案并通过机要邮寄到虞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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