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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 来(返)商人员有新要求

来源:商丘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07-04 18:50:00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2年第42号),对来(返)商的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对我市的部分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

  《通告》提出,高风险地区含尚未进行“三区”划分、7天内社会面有感染病例的乡(镇、街道)来(返)商人员,入商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中风险地区来(返)商人员,入商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含尚未进行“三区”划分、7天内社会面有感染病例的县(市、区)来(返)商人员,除第一条、第二条以外人员,入商后落实“三天两检”;对出现社区传播或暴发疫情、风险较高地区的来(返)商人员,经研判后确定具体管控措施。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表示,以上措施将根据各地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公布新的“三区”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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