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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夏邑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6 23:2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办、省、市有关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47条。其中:政务要闻动态类信息更新496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426条。全县有各类政务新媒体9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政务微信7个,全部按照省市要求有序规范运行。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绝大部分乡镇、部门能够做好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存在信息审核发布不严,导致政府网站出现错别字、敏感字现象;二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存在上报信息较少,不能很好展示单位工作动态及取得成绩;三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应公开的栏目存在不报送、不及时报送、扎堆报送等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各单位均能按要求及时转发相关要闻并按照要求规范运营,但在第一季度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信息更新频次较少,如“夏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现两次存在更新次数少于每周3次情况。其他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转载信息时,未能对转载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致使转载信息出现错敏词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保障,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及时有效更新。

  (二)严格信息发布。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发布前审核、发布后读网制度,杜绝再次出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错敏词现象。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强化政务新媒体开办、下线、注销等管理机制,凡未经审核同意私开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如政务新媒体被国办、省市通报的,将按规定约谈有关责任人。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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