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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9 09: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函〔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保障情况。

2024年一季度县政府网站总体保持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共发布信息800余条。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工作。在部门、乡镇、企事业信息公开方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韩道口镇、孔庄乡、夏邑县实验幼儿园、夏邑县中医院等单位能实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业庙乡、太平镇、北岭镇等单位更新信息较慢。

(二)信息报送检查情况。

县政府门户网站中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是树立部门形象、展示乡镇风采的窗口,是广大群众了解政府动态的重要渠道,但近期各单位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县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等单位报送部门动态信息较多;刘店集乡报送乡镇动态信息较多。

(三)政务新媒体运行保障情况。

目前,全县正在运行(已纳入国办、省办平台监管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9个,本次全面覆盖检查。在转载率方面,运行中的政务新媒体能够及时转发国家、省、市要求内容,保持信息转载率100%的标准,但夏邑交通微信公众号存在转载不及时、超时转载现象;信息发布方面,夏邑交警、夏邑人社微信公众号能够积极主动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发布信息次数较多。

二、存在问题

(一)栏目保障不到位。个别单位未按照领域目录标准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推进较为缓慢,存在应公开未公开、公开频次不足、公开要素不全等情况。

(二)信息报送质量不高。部分单位在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报送信息时未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经常出现一些错别字、敏感词;排版格式、字体字号在熟知的情况下,仍然未按照规定进行设置。

(三)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协调机制建设需要完善;个别单位存在人员变动、专职工作人员缺少情况,难以保障工作有效运转。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运维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读网巡检工作制度,定期对页面进行检查,杜绝出现栏目空白、长期不更新或明显页面错漏等情况。要提高信息发布的活跃度,进一步提高信息的更新频率,避免出现“踩点”更新的情况。

(二)提高信息内容保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完善审核机制,严格把控质量,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审核校对,加强发布前的监测检查,发布后的纠错、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提高日常巡检频率,坚决杜绝严重错误表述及表述不规范等问题,发布后第一时间检查发布页面,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缺段、漏字等问题。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稿件,做好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压实管理责任意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强化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的全过程公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024年4月9日

终审:高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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